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今年61周岁,之前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工作4年9个月,2017年1月1日被终止合同,在职期间平均每天工作8小时,没有休息时间,节假日也没有达到双倍或3倍工资,没有交保险。请问现在可以得到哪些赔偿?谢谢!
2024-07-29 03:50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有权享受一定的待遇,包括但不限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加班费、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等。如果您的父亲符合上述条件,则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补偿。 具体而言,他可能有权获得以下几方面的赔偿。 工资报酬。由于他的工作时间过长且没有休息,因此他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其未休的带薪假期工资。 社会保险。如未能为他缴纳社保,他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法定补贴。若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他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他合法权益。如因违反法律规定导致的其他权益受损,他也有权向公司提出索赔。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务必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有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