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给老板干活,上班时间不小心把甲方的工人手弄伤了,当时老板什么都没说,可到年底发工资时不给我发了。到现在去要钱说没有等着,我该怎么办
2026-01-12 13:34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的工伤属于用人单位责任,则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并且您已经向用人单位提出了赔偿请求但未得到解决,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协商调解。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表达自己的诉求并提出解决方案。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者协商不成,您可以将争议提交至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仲裁。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措施均无效,您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赔偿。 请注意,在维权过程中,建议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证明、工作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渠道,避免情绪激动,以免对后续处理产生不利影响。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