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母亲是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左旗,巴音宝力德苏木,乌兰格日勒嘎查的牧民 靠养牧为生 她有自己的草场 但是一直自己没拿 一直都是牧区的队里在用 队里一直在用 队里用了30多年 这期间我母亲也没有说要用草场 后来向队里反应 队里说先给母亲30只羊 再将草场归还 从2010年就有草场补贴了 这么些年的草场补助队里一直没给我母亲 如果向外租草场租30年也不止30只羊的赔偿 况且连草场补助也没给我母亲 我想问一下 草场补助该不该给我母亲 这些年 队里用的草场该不该给相应的赔偿?
1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草原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因此,草原上的草场所有权应当由政府或其他合法拥有者持有。 至于您提到的草场补贴和使用问题,如果队里确实使用了您的母亲的草场,并造成了损失或者影响,那么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需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建议您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 同时,也需要注意保护草原生态环境,避免因过度放牧等原因导致的草地退化等问题的发生。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