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3年半了,每个月工资加提成是三千多,公司现在让代理商经营了,让我以后归代理商开支,但是我的薪资待遇和以前不一样了,这种情况下我不想干了可以让她给我赔偿金吗?谢谢
2024-08-29 10:05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面临的是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决定将业务外包给代理商,并且不再为您提供相应的薪资待遇,这可能会导致您的合同终止或者劳动合同条款发生变化。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变更的具体原因和未来的规划,看是否有可能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 提出补偿要求。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规,例如没有提供合理的经济补偿等,可以向公司提出具体的补偿要求。 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选择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了不公正对待,建议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实现职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