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孩子一岁多,要抚养权,请律师代理
2024-06-26 18:44在感情不合的情况下,离婚是双方共同的决定,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需要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优先考虑由母亲抚养。但这也取决于双方的具体情况,包括经济能力、抚养条件、孩子的意愿等。 作为律师,我会首先了解您和配偶的具体情况,包括双方的抚养能力、孩子的生活环境、双方的意愿等。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抚养协议,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用等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在诉讼过程中,我会为您准备充分的证据,包括您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以证明您是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时,我也会积极与对方沟通,争取达成对孩子最有利的抚养安排。 请注意,离婚和抚养权问题涉及到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成长,需要慎重考虑。在做出决定之前,建议您与配偶进行充分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