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厦门一所理发店工作,是个洗头工,已经辞职了一个月了,是八月15号辞职的,当时老板只发了七月份的工资,八月一号到十五号的要九月十五号发,可是十五号当天老板我我过去拿现金,不准别人代替,必须本人,我现在是在贵州,叫老板微信或其他方式转给我,可是他就是故意刁难我,还污蔑我说是我叫走了客人不要去他店里,因为全身按摩我指定客比较多,可是我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可是跟我一通离职的一个同事,十五号已经微信转给他了,我要怎么办?我那半个月工资是1481,因为没有干满月,所以底薪还有奖励都没有。我叫王兴丽20岁,以下图片是我入职单,和所在理发店上营业执照。
15天前您提到的关于工资发放的问题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首先,您可以收集与您离职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离职申请表、收据、照片等。 协商解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私下沟通来解决问题。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寻求帮助。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材料。 请注意,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强烈建议您及时采取行动并寻求合法合规的方法解决问题。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