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服务于公司今年第9年,今年7月14日生了孩子休假了,8月接到人事行政微信因公司内部两个省份进行合并,需要裁员,因我处于产假人员,名单有我,公司要求我接受n+1赔偿就离职,我坚持要求双倍赔偿,当时协商失败,后续人事继续找我沟通赔付金额,我仍然不接受n+1赔付,目前还有一个月产假结束,公司回复如果我同意就n+1来办离职,不同意就回去上班再说,不晓得这种裁员可否进行仲裁
2025-12-28 13:16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怀孕期间,公司的裁员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如果您认为公司在没有经过合法程序的情况下裁员,并且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 请注意,由于涉及具体案件细节和法律法规变化,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