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0年结的婚没领证,12年买的房子写的我的名字,出了个首付,14年领的结婚证,15年交的房把剩下的买房钱补上,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因为这房子两次付款我妈都出了不少,那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没我妈什么事了吗
18天前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共同生活的事实持续一年以上,则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房产等共有物的归属,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你提到的房子是你个人购买并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并且在结婚后取得了产权证书,因此这部分房产是你的个人财产。但是,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如果你和配偶之间的关系并未达到法定的婚姻条件,即没有共同生活、共同财产以及共同抚养子女的事实,那么该房产可能被视为你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你的母亲在购房过程中也出了一些资金,这些资金通常被认为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然而,是否将母亲的资金视为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例如,这些资金是否用于家庭共同消费或共同支出;母亲是否有权参与家庭决策,比如房屋装修、日常开支等;母亲是否有权分享家庭收入等。 综上所述,关于房产的归属,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考虑到家庭内部的情况和各方的具体情况,合理分配财产也是维护家庭和谐的重要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