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翻修他人旧房有共有权合法吗兄弟两人合伙于2006年翻修母亲的旧房作酒店出租,两兄弟总共花了20几万修房资金,租金由两兄弟收取,重新审批办理国土证和房产证都是母亲的名字,而且是单独所有,现在大媳妇以出资为由争夺房产拥有权,请问有法律依据没。法院一审二审都判她有所有权,请问不服还可以上诉吗?
2025-02-19 01:2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母亲在房屋建造过程中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且该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其名下,则她有权要求继承人或购买者支付适当的补偿。如果房屋的所有权是共同财产,那么您需要考虑如何分配赔偿金。 如果您认为法院判决错误,您可以提出上诉。但是,您需要注意,如果判决已经生效,您可能无法再提起上诉,除非存在新的证据可以支持您的主张。 在任何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采取正确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