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户口原籍是黑龙江的。但是以前因为上学,把户口迁出到了长春,就是花钱买的,户口空挂。现在,我想把户口迁回老家,说时间太长了不给迁回。我这边身份证丢了,也补办不了,长春派出所说我这是空挂户,不给办理。
2024-10-10 02:53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户籍迁移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相关规定,公民的户口应当在常住地登记,并且不得随意迁移或注销。如果您因各种原因需要将户口迁回原籍,通常情况下,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果您的户口确实存在“空挂”的情况,即没有与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建立联系,那么可能会导致无法顺利迁回原籍的情况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说明具体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由于您身份证丢失未能及时补办,可能会影响到户口迁移的过程,因此,建议您尽快补办身份证,并确保其真实性,以便更好地完成户口迁移手续。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