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律师受理... 订单详情 你好!我于2016年12月14号向屏南县皇庭半岛的购买了一套商品房, 2017年9月15号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38万,材料是开发商那边整理的,通知我到窗口去签字,后来发生质量问题,至今为止没有通知我去办理贷款,1自21号收到法院的传票,内容是开发商起诉我逾期支付尾款38万和违约443天所产生的违约金44000多,今天了解一下才知道1月12号有发了一份催告函到我老公户籍所在地,签收人是写着是我的名字,可是我没有在我老公户籍地居住,我的户籍所在地也不在那里工作也不在那里,没办法签收,更不知道是谁代签的?催告函的内容就是说我收到催告函三天内办贷
22天前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您提供的信息表明您可能已经收到了关于尾款和违约金的通知,并且被告知了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处理相关事宜。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您并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表进行操作,导致纠纷的发生。 关于您的诉讼,建议您尽快与律师沟通,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应对此次诉讼。同时,如果有可能,您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代理此案,以获得更好的法律支持。 在此期间,您应该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行为,以免加重事态的发展。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律师。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问题,欢迎您继续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