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2月21日离婚的,当时孩子,财产全部给男方的,现在我觉得他没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所以想要回抚养权,这样行吗?
2025-10-10 20:24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同意并且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判决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但是,如果有一方确实没有抚养能力或者不愿意承担抚养责任,另一方有权提出申请,要求变更抚养权。 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对方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抚养孩子,并且希望改变抚养权归属,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在起诉前,您需要收集证明对方缺乏抚养能力的相关证据,如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 请注意,这些建议是基于一般的法律规定,具体的情况可能需要考虑更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双方的家庭状况、孩子的意见等等。因此,在决定是否要更改抚养权归属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最准确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