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有一套按揭的房子还没有交房,当初首付了26万,他家20万,我家6万,用他爸爸的卡支付的,房子贷款人是我,现在每个月我拿出1700,他拿出2200还房贷,但是没拿出任何钱抚养孩子,我的孩子8个月,都是我父母在带,户口也放在我家,想咨询一下,如果要离婚,我不要房子,我打算要拿回6万元跟之前的按揭钱和孩子一次性抚养费总和或者房子可以分到首付的一半加孩子抚养费一次性给我。
14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归还之前用于偿还房贷的部分款项,并且按照孩子的抚养费用来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您决定不要房产,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教育费等。同时,您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议您与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