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2003年因公发生车祸,造成二级伤残,瘫痪在床。原告进行人生损害诉讼,法院判决由被告方承担原告的后续治疗费。 原告因车祸瘫痪在床十五年,引发尿毒症等系列病发症,需要靠透析维持生命。 现原告希望能够重新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单位)一次性支付后续治疗费,应该如何进行主张?
9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原告认为自己有权获得额外的赔偿,那么他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重新起诉的要求。然而,这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原告必须有新的证据或理由来支持他的请求。 该新证据或理由必须是与原案件相关的,并且能够证明被告应当承担责任。 如果被告对原告的指控进行了反驳,法庭将审查并决定是否应予受理。 在某些情况下,如医疗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这些费用通常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减少,因此可能不再符合索赔的资格。 总之,重新起诉要求需要明确且合理的理由,同时还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这一请求。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