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某小学签订了劳动合同法,一个月试用期过去了,马上五月份就是正式工了。突然主任要我跟保洁互换岗位,请问这样合法吗?
9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的问题涉及劳动关系中的岗位调整和合同履行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违约金。 关于您提到的岗位调整,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作职责与现在的工作不相符,或者因为个人原因需要更换工作岗位,您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获得经济补偿。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未对您的工作表现进行充分考察,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任何情况下,您的权益都应该得到保障。因此,建议您与公司沟通清楚,并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 最后,祝您一切顺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