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在深圳,我们在惠州分店工作。多年来一直购买深圳社保,现在为了小孩入学要转到惠州购买社保。因为惠州社保比深圳社保贵,公司只愿意出之前深圳社保的那份钱,这样违法吗?
2025-02-14 09:29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要求员工在不同地区购买不同的社会保险以节省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已经在深圳购买了社保,并且公司希望他们继续这样做,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违反劳动法中的平等就业和不歧视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工作条件。因此,即使员工已经在深圳购买了社保,公司也必须确保员工在任何地方都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权利。 此外,如果员工已经通过深圳社保缴纳了费用,公司应该按照员工的意愿来决定是否支付额外的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考虑与员工协商,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帮助他们减轻负担,例如共享一部分社保费用或者通过其他的福利计划来帮助他们。 总之,如果员工认为他们的权益受到侵犯,他们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同时,公司也应该尊重员工的选择权,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