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是5年,对方租了4年,对方不住了没有通知我,是今年十月一号搬走的,租金没给,打电话不接,有对方身份证号。租金还有7万元没给,并且约定违约金一万元,合同到期时间是2017年十一月一号,房子在乐山市峨眉山市。
2024-06-29 00:49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未按租赁合同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并且在未通知您的情况下搬离了房屋,这属于违约行为。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租赁合同相关的文件,包括合同本身、租金支付记录、对方搬离的证据等。 2. **尝试沟通**:尽管对方目前不接听电话,您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如短信、邮件或信件)再次尝试与对方沟通,明确指出其违约行为,并要求其履行支付租金和违约金的义务。 3. **法律途径**:如果沟通无效,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未付的租金及违约金。由于您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这将有助于法院确认被告身份。 4. **律师咨询**: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了解可能的法律程序和费用。 5. **注意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您需要确保在诉讼时效期内提起诉讼。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建议需要根据完整的案件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以上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