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职了老板最后一个月工资没给我,我投诉劳动监管,昨天老板给我打电话说让我去要工资,去了他没给我,让我写了一个条,说不写就不给我工资,说8月2日让我去找他,他才给我然后他跟我一起去劳动局销案,我一时脑子糊涂就写了:本人自愿领取5月工资2500元,其他不在追究,姓名日期,没写公司名称,是不是就领不到工资了
2025-10-03 21:1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您已经签署了离职协议并确认了离职的事项,那么您的工资应该按照协议规定支付。如果您没有签署任何协议,您可以直接要求支付您的工资。 如果您没有与公司签订任何书面合同或协议,且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能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 无论哪种情况,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以备将来参考和使用。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导致不必要的纠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