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于199O年到国有企业上班,2O09年公司改制成为民营企业时原国有企业已有过经济补偿,o9年在此企业继续上班至今。现临退休还有一年零4个月,公司改成私人家族企业后老板在2O15年将合同全部改成一年一签,现我合同快到期了,因工作压力太大和人际关系复杂,虽临近退休,我不愿再继续签订合同,已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公司对老员工的合同一年一签是否已违反劳动法,还有我在合同到期后不愿再签,公司是否能给补偿金?
2025-10-03 20:32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自1990年开始,并且公司在1998年进行了改制,导致了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发生变化。在此之前,您曾获得过经济补偿,这表明双方之间存在一定的劳动关系。 关于目前的劳动合同情况,由于没有具体的信息,例如合同的具体内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其是否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 -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合同解除条件和程序。 如果您的劳动合同中包含上述内容,并且双方对此均无异议,则可能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如果其中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提供社会保险或福利待遇、未明确解约条件等,可能会涉及违约责任。 至于您提到的公司改组为私营家族企业的情况,这种变化可能意味着原有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新的劳动关系开始。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新雇主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建议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