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6年底租了一个新商场的铺位。口头承诺是2017年3月开业,可最后是6月25开业。合同上有具体的免租期,是4-5月的。现在还有1万元的装修押金不给退还,说是消防的烟杆没有固定,可是我们收铺的时候烟杆就是这样。商场以烟杆没有固定为由不退还装修押金。合同上写明是开业后半个月退还装修押金。到现在已经开业快两个月了。还有1—3楼的商铺的管理费已经给减半,我们4—5楼的管理费还是原价。关键现在商场的商家入驻率不到一半。请问作为商家的我可以申请诉讼起诉商场吗?并要求商场赔偿我们所有的损失?
2025-01-26 20:36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商业纠纷和租赁合同争议。在进行任何诉讼前,建议您首先与商场协商解决,尝试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以下是一些您可以考虑采取的步骤。 书面沟通。与商场代表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提供证据支持您的观点。 调解。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如消费者协会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商。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包括退款、租金减免或其他补偿措施。 法律途径。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在任何诉讼中,都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您的主张,以便于法庭做出公正判决。同时,也建议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