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我离婚10多年了,2个孩子判给了男方,后来我又在婚了,现有一个小孩,我想知道我现在的财产那两个小孩有继承权吗
2025-03-10 15:14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和前夫离婚后,您的孩子(即您的大儿子)是您的子女;而您与现任丈夫结婚后所生的孩子(即小儿子),是您的配偶的子女。因此,在离婚10年之后再婚,并且现在有一名孩子的家庭中,您的小儿子不享有对您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 然而,如果您的现任丈夫愿意接受小儿子为他的养子,并同意将他纳入家庭并抚养教育,则您可以考虑通过协议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