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大哥9月7号跳楼了,但是他们家人9月11号才报警,而且报警报的是民事诉讼,我们问因为什么跳楼,在场的人就说喝酒心里不舒服,跳楼了,现在重症监护室昏迷不醒,已经半个月了,警察问的时候,也没问出来什么,我想问一下,我们可以把案件升级成刑事案件么,让司法部门介入,因为说不出来是因为什么跳楼的,我们可以从当天的酒桌上说事么,因为是在个人家里,酒桌上喝酒出事了,是不是所有酒桌上的人都有责任
29天前首先,非常抱歉听到您亲人的不幸遭遇。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死者是因意外事故死亡(如自杀),且没有其他证据表明他/她之前已向警方报告过类似情况,那么这种情况下通常不会被视为犯罪。 在您的案例中,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民事纠纷而非刑事指控。如果您认为您家人的死因与某人饮酒行为有关,并希望追究其法律责任,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至于酒桌上的其他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人故意或疏忽导致他人受伤或死亡,那么这些人在法律上可能会被认定为负有法律责任。然而,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任何人故意造成了伤害或死亡,那么他们可能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同时,请注意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避免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