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我单位上分的一套棚户区改建房,我当时就卖给别人。但是我现在想收回。看有什么途径。我们两个私下写了份合同签了字,按了手印,这份合同是否有效,还有就是房子现在过不了户,什么名字都还是我自己的。而且现在单位出了通知不允许卖。查到要开除。我想收回来。有什么办法
13小时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您的私人买卖协议可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它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房地产交易规定。因此,如果您想要收回这套房屋,并且希望保留所有权,您需要采取以下步骤。 确认产权。首先,确保您拥有合法的所有权。这通常可以通过检查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明等文件来实现。 协商解决方案。与卖方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出售该房产的态度和条件。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可以考虑签订新的买卖协议以解决争议并保护各自的权益。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或者无法通过和平方式解决问题,请考虑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可能的救济措施。 遵守相关规定。根据当地的房地产法规,及时完成必要的手续,如办理过户手续,避免因不合规操作导致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保持耐心和冷静。处理这类事务时,保持耐心和冷静非常重要。有时,即使您已经尽到了合理努力,最终结果也可能不尽人意。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建议应基于具体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动等因素。因此,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