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签的合同是这样的:入职人员有7天的观察期,7天之内(含)离职者,不计薪资。我从11号到18号中休息了一天,所以我应该有工资吗?我觉得这里的七天是自然天数,并不是工作日。所以我应该有工资吗?请帮我解答,谢谢!
2025-04-03 23:04您的说法正确,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在入职后的第7天开始计算试用期的时间。因此,在试用期内的每一天都是有效的劳动时间。 然而,关于是否应支付工资的问题,这取决于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您与公司的协议条款。一般来说,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未支付员工任何报酬,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法,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确保详细了解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