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是97年,到今年2017年结束,将近20年的时间,最近因为身体问题不能胜任工作,工作单位决定在合同期满后与我终止劳动合同,我是直接和别的劳务公司签的劳动合同,想问我的赔偿金是怎么样计算的,从什么时候就算赔偿金
2025-04-27 02:02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合同期满后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来说,经济补偿的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在工作中已经超过20年的工龄,因此您的经济补偿应该按照每年1个月的标准来计算。如果您的合同是在2016年之前签订的,则应自2016年开始计算经济补偿,直到2017年为止。如果您在2017年之后才开始工作,则从合同到期之日(即2017年)起计算经济补偿。请注意,具体的经济补偿金额需要结合您在工作期间的实际收入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建议您与相关单位沟通,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