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讨回我的工伤工资,我是2015年4月在锦界镇东风镁厂上班受了工商,把两个脚脂骨骨折了,厂里让我住院后我用身份证登记后10天后派出所把我送回老家了(我以前开车从路边捡了一个发电机定了网逃)我回家服了两年刑,现在还能不能讨回工伤的工费?
2025-04-17 21: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您是在工作中受伤并因此被诊断为工伤,且您的伤情未得到完全恢复,则您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您应当获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请求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