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和签订劳动合同,我提出劳动仲裁,现在公司收到了劳动仲裁资料,说我提交的证据涉及到公司合同,报价,公司客户资料,说我未经公司允许私自拿走公司机密资料,请问如果公司以这个名义反告我,我要承受怎样法律责任,最大的责任涉及到什么程度
2024-09-24 23:4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或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此,你有权在收到仲裁通知书后,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关于你的问题,如果你提供的证据涉及公司的机密资料,并且这些资料是属于公司的商业秘密,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侵犯到公司的商业利益,从而可能构成违反竞业禁止协议或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你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的法律责任会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首先确认自己是否有权利使用这些信息,并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确保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准则,避免因不当行为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