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本来两个孩子,我离婚时孩子一人一个,我们是协议离婚的,离婚时她说给我两年时间我们再复婚,离婚了了她又变卦了,后来我才知道她早就在外面谈了一个,从孩子生下他就去外面了,到我们2017年3月份离婚到今年离婚就没有给家里给孩子没有过生活费,孩子也是我父母给我带,也没有给过抚养费,我想争会另外一个孩子抚养权可以争取吗???
17天前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一般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决。 孩子的生活环境; 父母的经济条件和健康状况; 孩子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状态; 保障孩子成长的需要。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已经与前妻离婚,并且对方已提出要求复婚但未果,因此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应当由您来决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的话,您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或者通过其他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无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或者对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那么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用。同时,您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请务必遵循法律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不利后果。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