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遇到的问题是 在一家私人企业上班两个月 上班期间签署了劳动合同 已经公司列出的很多附加条款 比如保密协议 以及三年内不能从事同行业工作 但是却没有把合同给我 后面公司劝我办理离职 在我做交接工作的时候 把我的钉钉踢出公司系统里面 导致我正在钉钉上办理的出差报账流程没有完成 到了下月发工资的时候 工资表上现实我被扣除了1200的带薪培训期间培训费 在工作期间 公司还曾让我们缴纳了500元业绩奖励资金 现在我的工资在工资表上的体现只有400多元 完全没有达到成都最低工资标准 我该怎么办呢
2025-10-20 00:11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争议。首先,您有权要求查看并确认与您的劳动合同相关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如果公司未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其次,关于公司的扣款行为,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并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来了解您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犯。如果确实存在不合理的扣除,请尽快与公司沟通解决。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