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的事,我们公司承诺给我们保底三千。现在有这个文件证明事实存在。但是签订协议的时候并没有说有截止日期,现在公司不兑现保底事实,我们怎么办?而且取消保底也是事先没有通知我们的!没有任何人和任何书面通知!我招人的时候,公司也承诺是保底3000但是,三月份招人的时候保底早就没有了。公司却没有告知!这明显就是欺骗行为!还有就是我想请问住房公积金是必须要缴纳的吗?签订合同的时候只说觉五险!这块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提起赔偿
10天前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问题,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进行讨论。 保底工资。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公司确实向您提供了保底工资的承诺。然而,在签署协议时并未明确提及具体的截止日期。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对这一条款做出明确规定,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解除保底工资的条件。如果您认为公司违反了其先前的承诺,并且公司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其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相应义务(例如,延长工作时间),您可以考虑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住房公积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即使公司在合同中只承诺了五险,这也意味着必须包括住房公积金。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履行这一义务,可以要求补偿金。 沟通方式。在任何争议发生之前,及时与对方沟通是非常重要的。确保所有对话都有记录,以便日后作为证据使用。 请记住,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更详细的法律建议,请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你的名字] [你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