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用期是三个月,可工作了三个月零三天,公司以试用期不合格的理由辞退我,公司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2025-04-26 00: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那么在三个月内(即30天),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但如果您在试用期后继续工作,并且超过了三个月零三天,则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便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