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朋友借了六千 无利息的 期限2个月 如果到期不还 约定 违约金一天两百 这个算不算高利息?
2025-02-20 05:03你好!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的规定,出借人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因此,你与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你已经支付了利息,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 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超过了这个比例,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是非法的。建议你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