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我母亲去世已有五年,未留遗嘱,现有住房一套是和父亲的夫妻共同财产,父亲健在,共有五个子女,经过几次协商我折价补偿其他四个继承人,然后去做公证,他们其中一个始终不同意,导致我的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我是否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分割母亲的遗产,然后拿到法院判决书后再去办理房产证,到时候还需要其他继承人去公证书签字放弃遗产继承申明书吗?我去办理房产证时他们有权利阻拦吗?谢谢
2025-03-08 08:01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一般遵循法定继承原则。如果您认为您的母亲的遗产应当由您继承,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程序来争取遗产继承权。 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建议您首先与所有可能的继承人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并尝试达成共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继承权并请求法院对房屋作出处理。 至于公证和公证书的作用,通常情况下,公证是为了证明某种事实或行为的真实性,而公证书则是公证机关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如果您需要将房屋过户给其他人,您需要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以证明您的身份和继承权。 最后,关于他人阻止您办理房产证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只有当房屋被认定为您的遗产后,您才有权利将其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因此,在您完成诉讼程序并取得法院的支持后,您有权要求办理房产证手续。同时,您也需要考虑到其他继承人的权益,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