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1号与公司签了一份培训协议,起始日期是22号至5月6号,培训费是8000元,在公司任期满一年以上费用由公司承担,不满一年将由个人承担,合同写的有些粗略,而且公司跟我只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并没有给我的那一份。但是我想了一晚上之后后悔了,于 22号上午跟公司那边电话协商看能不能不去培训,他们也答应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需要再次去公司签一份培训解约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以防止培训日期结束之后公司以培训协议里面的条款来要求我赔偿公司损失吗?
1小时前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向我们咨询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公司签订了培训协议,但似乎对于其中的一些细节理解有误或者未完全阅读清楚。如果您认为协议中某些条款不公正或不合理,您可以考虑与公司的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便对协议进行全面的理解和评估。 至于是否需要签订新的培训解约协议,这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公司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协议中的规定,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解决方案。 同时,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发生,建议在任何重要的法律文件(如劳动合同、培训协议等)之前,仔细阅读并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您的利益和需求。如果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