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 在15年的时候帮西藏一个老板打工 老板不给工资 他走的时候就把老板的挖机搞坏了 他们没有签劳动合同,之后被抓 检查院 鉴定3万块 但是那个老板一定要100万 之后不知道怎么弄的就证据不足放了 但是那个老板天天去政府部门闹,现在那边的发法院传票要3万块,但是我朋友一直没给,那个老板还要100万,现在那边警察抓人说要判。请问这种能不能就赔3万或者判几年要?
2025-09-25 18:55对于您描述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损害,雇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然而,在您的案例中,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了一些纠纷和争议。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或患病时,用人单位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因公受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若员工因此病致残,还可以要求获得伤残补助金和工伤保险待遇。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鉴定”结果为3万元,这可能是由司法鉴定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评估,但需要具体了解该鉴定是否合法且能够作为法庭上支持赔偿请求的依据。 最后,关于“警方传票”,警方有权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可能采取强制措施以保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违法犯罪行为,您可以配合警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总之,建议您与您的朋友保持沟通,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应对当前情况。同时,也建议您的朋友及时与警方联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希望您的朋友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