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们单位在慈城的店不开了,把我们调到别的地方去我们不想去,他叫我们自已写辞职书然后赔我们一个月的保底工资钱你觉得这样合理吗
2025-09-25 18:07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在本案例中,您所在的单位将您的工作地点从慈城调整至其他地方,并且要求您提交辞职申请并赔偿一个月的保底工资作为离职补偿。这种做法可能会导致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损害。 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调整工作地点的原因以及是否还有其他选择。如果确实需要离开原来的岗位,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公司已经提供了新的工作岗位并且符合您的技能和经验,您可以选择继续留在新岗位。 如果公司的条件无法满足您的需求或者不适合您,您可以考虑寻找其他机会。 在做出决定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