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暑假时间打了份暑假工,由于店里某些原因,我提前离职了,工作只有半个多月,现在那家店如果不发工资的话有没有触犯法律,我可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过得报酬?谢谢
2025-09-28 01:36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您的假期工因为某种原因提前终止,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和步骤,避免采取可能对您不利的行为或措施。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