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6年进一家上市公司至今,公司一直没有买住房公积金,现在我辞职,能否拿到这笔公积金。
回答数:6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因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您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如果您已经离职并提出离职申请,那么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应当将剩余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给您。如果公司拒绝支付或者延迟支付,请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寻求帮助和解决。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8571 人今日律师解答 4999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