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朱手里4.15号接的房子,我8月份又把房子转给了张,我后来从暖气公司才知道朱有一年的暖气费没有交,我和张签合同的时候,我把还有一年的暖气费没交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就从转让费的钱里扣了1000块钱。现在的问题是,这1000块钱他有理由压着不给我吗?我接手的时候已经停暖啦
2025-03-15 06:15您和张之间的房屋转让协议涉及的金额为购房款加上一年的暖气费用,即总共1100元。根据您的描述,张在转让过程中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并且您已经告知了张关于暖气费用未付的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张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承担了暖气费用,那么张有权要求您支付剩余的金额。然而,如果张认为自己已经支付的部分是合理的,比如因为当时暖气尚未完全安装或存在其他原因导致暖气费用未能及时缴纳,那么张可能会要求您支付剩余的金额,但前提是该剩余金额是合理的。 此外,由于张已经接收了房产并且进行了相关的使用,因此张可能有权要求您立即交付剩余的金额或者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来确保张的利益得到保护。 建议您与张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以避免未来的纠纷。如果协商无法解决,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