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地租给别人,2017年11月5日到期,2017年11月3号政府这边贴出拟征地通知书,告诉村民要占地了,村民知道要占地,地都不想租出去了。承租人想得到国家征地地上物补偿款,就和我们协商续租,承诺给我们这些村民一半地上物补偿款,并写在合同上,现在地上物补偿款发下来了,承租人不兑现了
2025-04-27 08:22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如果您没有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那么您的权益可能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承租人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证明其有权使用土地的文件。 地上物补偿款尚未支付。如果承租人未能按照协议支付地上物补偿款,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履行义务并赔偿损失。 合同中存在争议。如果有任何条款或条件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双方之间存在其他争议,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政府征地。如果您担心政府将要征收土地,建议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便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与承租人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要注意收集证据,如合同、往来邮件等,以便日后维权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