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3年还差一年退休解聘我属于违法吗。我我在公司的前3个月没给我上保险,现在这家公司工作了13年,但是没有跟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17年9月跟我签了一年合同,现在公司要裁人,我还差一年退休,公司裁我要赔偿我N+1,可是我希望2N,可以拿到吗?
2025-08-04 22:47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解答。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在您入职后三个月内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其次,《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在2017年9月才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合同,那么这种行为也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再次,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6条的规定,只有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您提出辞职的情况下,公司是否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取决于公司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 最后,根据《劳动民法典》第47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工资。因此,您希望获得的补偿金额应该考虑您的工龄等因素。 综上所述,建议您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