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前年在一个大老板手下承包了一点小活,而他收了我三十万的保证金,我们之间合作的比较愉快,只到去年十一月份他和项目部闹翻,工地到今未开工,可他收我的钱到今天都未还我,我该怎么办?工地在云南,老板人是湖北恩施的,如起诉是在云南还是湖北?项目部有没有责任?
2025-12-29 12:2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老板之间的纠纷可能涉及合同违约和债权债务。如果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有明确的还款条款,并且老板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老板偿还保证金。 至于是否需要在云南或湖北起诉,这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决定在云南起诉,您应该选择一个当地的法院进行立案;如果在湖北,则可以选择武汉或其他地方的法院。 另外,关于项目的责任问题,如果该项目是由老板个人出资并管理的,那么他作为法定代表人应当对项目的债务负责。但是,如果该项目存在其他股东或者合伙人,那么他们也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您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情况,以便更好地确定责任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