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受伤了保险赔偿了,公司要求受伤员工承担百分之二十?合理吗?
2025-12-27 05: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因此,如果工伤受伤后获得保险赔偿,并且公司要求受伤员工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费用不合理。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公司的要求是否合法合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