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内做人事,一个月试用期被无理由开除(董事会博弈,与工作无关),工作中手机同步了公司的办公地点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其他公司宣传彩页。现在我要不到工资,公司却要起诉我窃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他电话引导我说我自己故意拿的文件,后悔死了。 我这里有招聘工作的流程性文件,可以证明自己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关系。并且当初在政府招聘会留有委托招聘工作的证明文件。这个可以证明我不是故意要他的资料么?只是工作中接触到的,并不是故意要拿的。
4天前您好,在您遇到这种情况时,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和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招聘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工作记录、通话录音等。 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公司非法解雇的行为,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其他赔偿。 就此事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过程中,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激动,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利影响。 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聘请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希望上述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法律意见或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