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南宁天誉花园看中一层楼的房子要租、跟那边招商部谈好租期、租金、年递增、所有的条款都已经谈好、他们那边也收了我2万元的意向金、合同范本也拟好了、我看了一下他们违约的成本都没写进去、我要求他们把他的违约成本进去、然后说同意加了、但是第二天突然说不租给我了、理由也不说明、我莫名其妙、觉得特别不能理解、
6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该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在此情况下,您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违约责任的要求,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建议您保留与对方的所有沟通记录,包括电话录音、电子邮件等,以便将来可能的纠纷时作为证据使用。此外,如果您对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有疑问或不满意,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审查,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最后,如果对方拒绝您的要求并终止租赁合同,您可以根据当地法律法规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例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请注意,这些步骤可能会有一定的程序性费用和时间成本,请谨慎考虑后决定是否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