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目前我在北京市海淀区一个购物中心美食广场经营一家档口,经营了一个月,由于能力有限经营不善,现在打算不做了退场,却被告知进场缴纳的押金不予退还,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10-06 05:2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您在商场租赁期间没有违反合同约定,且租赁期满后您愿意继续使用该场地进行经营活动,那么商场有权要求您支付相应的租金或其他费用。但是,如果您的行为已经导致商场的损失或损害,商场可以拒绝退还押金。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与商场协商。您可以尝试与商场沟通,说明您的情况和理由,并请求对方酌情处理。 调解或仲裁。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通过仲裁程序寻求公正解决。 法律途径。如调解不成或对结果不满意,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