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国石油加油站上班,上了6年。现在加油站应为要改建,公司让我们要不写辞职报告,要不把我们调到远处去。这种做法合理吗?
2024-07-23 08:51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员工可以选择离职。 此外,《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欺诈、胁迫等原因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因此,如果员工存在上述任一情况,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员工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处理。一是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解除合同;二是如果确实存在需要解雇的情况,可以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论哪种方式,都必须遵循合法程序和条款,并且需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