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介绍的二手车10万块钱,一次性拿不起可以先掏5万块钱,剩下的每月往车主银行卡打3200块钱,当时听朋友忽悠有不懂买卖交易就签了合约,买了之后才知道车主是贷款买的车,先在我可以违约不付每月的3200块钱吗?
2024-06-30 04:50根据你的描述,你已经与车主签订了购车合同,并且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合同一旦签订,通常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需要遵守合同条款。如果你现在想违约不支付剩余的款项,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不过,如果合同中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况,或者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你可能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或变更合同。例如,如果车主在交易过程中隐瞒了车辆的贷款情况,这可能构成欺诈,你可以基于此请求解除合同。 建议你首先详细审查合同内容,确认是否存在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的法定情形。如果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且没有上述情形,你单方面违约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做法是与车主协商,看看是否能够达成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准确地评估你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