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一间门头房,当时说一年3万,去年12月8号交了一万定金,因为那个地方有些偏僻再加上他的房子还没弄很好,说的是年后去上地板砖开始算。现在铺上地板砖十几天了,我去签合同时他说是一间3万,那是两小间一年6万,所以我不租了,他说我耽误他往外租了得扣我的定金,给我2000元。我该怎么办?
16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房东就租赁合同中的价格进行了协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每间房屋的租金为每年3万元。然而,在合同签订后不久,房东提出要将两间房屋合并成一间出租,并要求按照每间房屋每年6万元的价格计算租金。 在这种情况下,房东的行为构成了违约行为,违反了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因此,您可以拒绝房东提出的合并房间的要求,并要求房东退还已经支付的定金,并赔偿因违约给您造成的损失。 如果房东不同意退款或赔偿,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进行此类法律程序之前,请务必仔细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副本、付款凭证等,以便证明您的主张。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