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了一间门头房,当时说一年3万,去年12月8号交了一万定金,因为那个地方有些偏僻再加上他的房子还没弄很好,说的是年后去上地板砖开始算。现在铺上地板砖十几天了,我去签合同时他说是一间3万,那是两小间一年6万,所以我不租了,他说我耽误他往外租了得扣我的定金,给我2000元。我该怎么办?
16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租赁合同中关于租金和押金的规定。如果您的房东在签订合同时未明确告知您具体租金和押金的数额,并且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押金,那么您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押金。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有义务按时向承租人交付房屋,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如果您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无法满足您的使用需求,可以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最后,您可以在与房东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解决方案,如延长租赁期限或减少押金金额等。但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导致矛盾升级。